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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姓男子擔任南部某國小班導師,竟與班上六年級女同學小蘋發生師生戀,還利用帶學生畢業旅行機會,性侵、猥褻小蘋得逞。小蘋上高中後因對異性反感接受輔導,全案曝光,謝男被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、猥褻罪判刑5年,案件仍可上訴,謝男於103年被學校解聘。

判決書指出,謝男於96到98年擔任小蘋班導師,98年初帶班級到北部畢業旅行。畢旅第一天晚上,謝男在學生入睡後稱心情不好,到小蘋房間聊天,並親吻小蘋,帶進廁所性侵得逞;隔天晚上再利用講鬼故事機會,要求小蘋坐在身邊,用被毯蓋住兩人下半身,趁同學不注意用手猥褻小蘋。畢旅回來後,謝男在車內、住家性侵小蘋5次,兩人還寫下「妳是我的愛」、「有時候不用管別人異樣的眼光需要勇氣」、「否則,妳不會把自己交給我」等語氣親密的交換日記。

原本崇拜謝男的小蘋,升國中後認為「這段關係很奇怪」,斬斷師生戀。小蘋高中時與閨密好友交換日記,閨密發現小蘋對異性異常反感,學校輔導室進行會談,發現傷心過去。小蘋起初認為,把事情講出來會很對不起謝老師,希望將會談中的性侵害部分刪掉,「像潘朵拉的盒子永遠不要打開」,但校方依規定通報並啟動校園性侵害處理機制,小蘋則在家人的陪同下,向警方報案。

謝男表示,他與小蘋是感情很好的師生,絕無侵犯小蘋。但小蘋對事發過程陳述清晰,小蘋同學也證稱,曾看到謝男在小蘋房間的床上壓在小蘋身上,像是在玩台中水晶球專賣店

案件偵辦期間,謝男的代課老師發現謝男與小蘋的交換日記,並在謝男電腦桌抽屜發現一盒已開封保險套,製造、使用日期涵蓋案發的98年間,與小蘋證述謝男會戴保險套與她親密的證詞吻合。謝男則反駁,保險套是學校辦理生理衛生講座時剩下,他與同事關係不好,可能被陷害。

法官未採信謝男辯詞,判謝男有期徒刑5年,謝男上訴台南高分院被駁回。

擔任國小班導師的謝男,竟與班上12歲女學生交往並嘗禁果,被判5年有期徒刑,台南高分院駁回謝男上訴。記者曹馥年/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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